《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10号)文件要求,对符合选拔条件自愿报名人员,经2023年7月3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拟推荐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创新启动类人选为邬采君;创新小额类人选为石海霞。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按照选拔文件办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8日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3451022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事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