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院公开招聘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将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
一、请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15:00—16:30携带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8楼人事部8008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届时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时间:2023年8月31日(周四)
三、体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四、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凭身份证于体检当日早晨7:30到达体检中心。
2、请体检者在体检前24小时内禁止食用油腻食物、酒、甜食;体检前12小时内禁止进食、进水。
3、抽血与腹部超声检查当天早晨须空腹,此外,做前列腺、膀胱和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者须憋尿。
4、怀孕或可能已怀孕女性,请勿做X光(包括钼靶、骨密度、X光室各项检查)和宫颈涂片检查。
5、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收取,费用自理,每人450元。
四、如不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
联系电话:0471-3451022
此公告
附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xls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