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人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医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申报工作。因医科大学要求2024年12月3日前提交推荐材料,时间紧张,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查阅。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
2.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崇高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5.具备坚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行为,遵守科学伦理履行社会责任的职业操守。
(二)符合基本条件,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或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2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厚,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区内该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骨干;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区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
2、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区内同行所公认。
(三)符合基本条件,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竞聘二级岗位。
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人员岗位聘用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
6、科技成果国家级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社会成果国家级、自治区一等奖获得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执行,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在职在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之月起算,截止至2024年7月底。
(三)近三年交流调动引进到医院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业绩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不作要求。
(四)《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业绩成果审核表》中业绩只填写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项目、著作等形式多样的高水平成果,同时须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并装订成册。
(五)申报竞聘二级岗位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应为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所取得。同一业绩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对于不可重复获得的荣誉奖励及称号,可不受获得时间限制视为有效。各类项目(课题)均须以通过结项(结题)验收为准。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以及涉嫌重大问题正在调查尚未定论的,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三、推荐职数
根据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人发〔2024〕8号)文件内容,附属医院推荐职数为8人。
四、申报程序
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OA及医院人事工作网站:http://rsgz.nmgfy.com/News/index/25 专业技术专栏发布报名通知、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业绩成果审核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在表格中填报的内容、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二)《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考察意见表》(一式1份);
(三)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本人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按业绩成果审核表顺序排序装订成册);
(五)已上报医科大学的申报材料,不允许个人私自更改或添加材料内容,否则后果由个人承担。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24年11月27日(周三)17:00前报送至门诊综合楼8楼8031室人力资源部,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二级岗位+姓名+科室”的格式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nyfyrsbxxda@163.com,逾期将不再接收。
六、其他事宜
(一)各部(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加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申报工作的政策宣传,让职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负责通知科室外出进修、学习、病假、产假及休假人员,若因传达不及时,出现不知情、漏报等情况,由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内蒙古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1-5.docx
1.《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2.《内蒙古医科大学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业绩成果审核表》
3.《政治立场、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考察意见表》
4.《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
5.《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4 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