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关于推荐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经个人自愿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现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李伟。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员有疑义的,可实名制向医院人力资源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
电 话:0471—3451022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