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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1 浏览人数:34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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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95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内医党政办发〔2022〕54号)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满6年或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2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现聘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破格条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四)、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五)、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

(六)、 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或者社会成果国家级、自治区一等奖获得者。

3、退休职工不得参加二级岗位聘用。

聘用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推荐工作。

申报条件及聘用时间

1、申报条件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执行,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2、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之月起算,截止到2022年7月底。

3. 申报竞聘二级岗位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应为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所取得。同一业绩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所获最高层次奖励计算,不重复计算。对于不可重复获得的荣誉奖励及称号,可不受获得时间限制视为有效。各类项目(课题)均须以通过结项(结题)验收为准。

 

4、业绩成果采取打分制,内容可参考《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

四、推荐候选职数

18

五、时间安排

1、1月2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参聘人员到门诊楼8楼人事部8031室报送评审材料。

2、1月3日(周二)进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组打分评议。

3、1月4日(周三)经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候选人。

4、推荐完成后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向内蒙古医科大学上报评审情况。

六、评审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一式四份。在表格中填报的内容、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2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政治立场和思想素质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考察意见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政治立场和思想素质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考察意见表的电子版填完后将文件名改为姓名+科室的格式于1月3日前发送到fyrsb163@163.com邮箱;

6、凡已上报学校的评审材料,不允许个人私自更改或添加材料内容;

7、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由学校报送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七、其他事宜

1、各科主任要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工作的政策宣传,让科室职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参评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职称聘用工作的透明度。科主任负责通知外出进修、学习、病假、产假及休假人员,若出现科室人员对今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不知晓而漏报等情况,由相关科室主任负责。

2.聘用相关文件、填表要求及相关表格登录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工作网站专业技术专栏(http://rsgz.nmgfy.com/News/index/25)下载。

3.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依本通知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内蒙古医科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4.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1月1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

2、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

4、政治立场和思想素质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考察意见表

5、《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22〕45号)

    6、《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内医党政办发〔2022〕54号)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最终版)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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